欢迎访问高校教育人才网-实施人才强国(强校)战略,网聚海内外优秀人才!

高校教育人才网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地区分站 > 安徽 > 安徽高校招聘 >

亳州学院2020年第三批人才招聘公告

时间:2020-07-06 15:26:00    来源:未知

为做好2020年亳州学院第三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详见《亳州学院2020年第三批人才招聘计划》(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3.年龄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第一学历必须是全日制本科毕业,且具有学士学位;

  5.同等条件下,具有企业行业一线工作背景和实践经验者优先。应聘专职辅导员岗位的,具有心理咨询师证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0年7月14日—2020年7月20日。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考生须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在规定的时间发至各用人部门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毕业学校+学科专业+应聘部门名称。各用人部门联系人及报名邮箱(见附件2)。

   2.报名材料

   应聘者需提交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3),身份证、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硕士研究生毕业成绩登记表、主要业绩成果证明材料、个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材料等扫描件,近期免冠照片电子版。应聘者报名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海外归国人员的学历、学位需同时提供由教育部相关学历认证机构的认证证明。

   五、资格审核

   (一)资格初审。

   各用人单位收到简历后,应及时按照招聘要求,认真审查应聘者年龄、政治面貌、学科专业等条件,同时对应聘者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将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和有关证明材料汇总报人事处。初审合格后,对符合岗位需求的人员,各用人单位通知其来校参加由学校组织的现场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

   1.复审时间:2020年7月24日上午8:00—10:00。

   2.应聘者须按时间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到亳州学院勤政楼2002办公室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填写承诺书。应聘者应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当场返回,复印件学校留存。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在职人员报名时,还须提供现供职单位(或人力资源部门)同意的报名函。资格审核必须是应聘者本人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办。复审通过后,发放准考证。

   3.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材料不齐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予以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通过资格复审且岗位未取消的报考者为有效报名人员。

   应聘者每人限报1个岗位。非考试时间务必保证预留手机号码联络畅通。

   (三)比例要求。

   资格审查后,同一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方可开考。如少数师资紧缺专业,难以形成竞争,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经学校批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

   六、考试考核

   (一)考核主体:考核由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整个过程在校纪委办的监督下进行。

   (二)考核方式:分笔试和复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准考证;参加专职辅导员复试的人员由学生处负责电话通知,参加其他岗位复试的人员由人事处负责电话通知。

   1.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高等教育法相关教育政策、法律法规,高校教育教学管理,以及应聘岗位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等。

   笔试满分均为100分。

   2.复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复试的人员名单;复试人员与招聘岗位的比例按3:1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复试的最后一名如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复试人选。复试形式为面试。

   教学科研岗:主要是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能力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学术评价、专业知识等。面试形式主要为无生授课及专业技能、学术研究水平考核等。

   行政管理岗: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计划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等。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  

   专职辅导员岗:主要考核辅导员的综合能力。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具备的政治理论和政策水平、教学研究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以及综合运用各项法律、法规和教育学、心理学等知识应对学生事务方面相关问题的分析、解决和处理能力。

   3.笔试、复试均由人事处负责组织。复试考核专家组成员,一般不少于7人,其中外聘专家占考核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4.复试时间每人不超过10分钟,专家提问及技能展示等时间,由专家组根据现场考核需要确定。

   5.个人复试成绩当场向考生本人公布。由于考生本人原因无法当场告知的或对公布的最终成绩拒不签字的,视为告知。

   6.复试满分100分。

   (三)考试时间:

   笔试时间:2020年7月24日上午10:30—12:30。

   面试时间:2020年7月25日上午9:00开始。

   (四)考核成绩:

   1.成绩计算办法:应聘人员按笔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的权重计算综合成绩。考核成绩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如果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序;如果笔试成绩也相同的,按所在面试评委组所有评委成绩总分(不去最高分和最低分)排序;再相同的,由招聘考核工作小组提交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2.成绩公示方式:7月24日22时前在亳州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与亳州学院人事网人才招聘栏公布笔试成绩,7月27日前公布综合成绩,请应聘者及时浏览相关网站。

   应聘专任教师岗复试成绩低于75分者、党政办公室与专职辅导员岗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七、体检

   根据考核成绩,按照专业岗位需求量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学校人事处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不合格或不参加体检者取消录用资格,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资格条件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按考核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九、公示及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报校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后,在人事处网站公示7天。

   经学校批准的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本人需在规定时间携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到校人事处办理入职相关手续,并与学校签订相关协议。届时未能提供本人毕业证、学位证等签约所需材料的拟聘用人员,按相关程序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待遇

   硕士研究生实行人事代理,与学校在编教师同工同酬,待遇一致;在校服务期为五年,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不合格者辞退。

   十一、有关事宜

   (一)各用人单位要成立资格初审小组,审核过程务必做到严格把关,全面负责应聘人员的学科专业、学历等方面的资格审核,并将经资格初审小组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后的审核结果报人事处。

   (二)应聘者来自中高风险等级地区的,须持有来我校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并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方可准许进校参加考试。如无法提供上述信息,不得来学校参加考试。应聘者来自低风险地区的,须持健康通行码“绿码”,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方可准许进校参加考试。

   (三)在资格复审时,具有海外学历的应聘人员在符合公告规定及岗位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的同时,还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可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在学校资格审核时不能满足上述条件的,视为审核不合格。

   (四)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报到的或者拟聘用人员的资格被取消的,学校可以从该岗位符合录用条件的其他人员中按照分数高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且不再顺延。

   (五)在学校公示结束前以及公示期间的异议没有结论前,所公示的结果不是最终有效结论。

   (六)招聘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的认定以国务院学位办《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等权威机构发布的标准认定。

   (七)未尽事宜或需变更事宜另行通过校园网和人事处网页通知。

   (八)在公开选拔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监督电话:0558-5367061。

   十二、联系方式

   地址:亳州市经济开发区汤王大道2266号 亳州学院人事处 邮编:236800

   人事处招聘电话: 0558-5367005、5367110(方老师、王老师)

 附件:1.附件1:亳州学院2020年第三批人才招聘计划.docx

       2.附件2:各用人部门联系人及报名邮箱.docx

       3.附件3:亳州学院人才招聘报名资格审核表.docx

 

 

 

 

 

 亳州学院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