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等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佛山市禅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直属公立医院将公开招录6名高层次和紧缺卫生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附件2。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
2.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3.具有良好品行及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当天。
(二)下列人员不予报考
1.近两年内曾发生医疗事故者;
2.所牵涉的医疗质量争议事件未处理完毕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中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包括: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正式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8年8月20日-8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
(1)佛山市禅城区人民医院:佛山市禅城区公正路93号五楼办公室。联系人:罗医生;联系电话:0757-82223149。
(2)佛山市中医院禅城高新区医院:佛山市禅城区纯阳路10号。联系人:梁医生,联系电话:0757-83618535。
3.报名方式:
邮寄报名:应聘者将报名材料复印件邮寄至各招聘单位,地址见报名地点。
现场报名:应聘者将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交至各招聘单位。
注:每人只限应聘一个岗位。通过邮寄方式提交应聘材料的,参加考核时需带应聘材料原件以备审核。
4.报名材料
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现场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近期小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2)个人简历、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获奖证书、论文及成果、从业经历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3)已婚者需提供结婚证、配偶户口本、户口所在地计生证明、独生子女证等材料。
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报名材料恕不退回。
(二)资格审查
报名应聘人员都应进行资格审查后方可参加考核。具体参加考核的人选、时间、地点在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佛山市禅城区委组织部、佛山市禅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门户网站公布。
(三)考核
考核工作小组对应聘者报考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以及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环境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工作态度等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排名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考核结果和参加体检人选等事项在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佛山市禅城区委组织部、佛山市禅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门户网站公布。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健康标准,在禅城区政府指定的具有体检资格的三甲医院进行体检。
(五)考察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
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佛山市禅城区委组织部、佛山市禅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自愿放弃或公示结果影响录用等原因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
聘用人员纳入招聘单位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办理接收、人事入职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工资待遇按禅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须承诺在所聘单位服务满5年,并在与用人单位签定的聘用合同上约定至少工作5年以上。
(二)在应聘过程中查实具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且3年内不得参加本区卫生系统的招聘考试。
(三)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报考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报名。
(四)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学位)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招聘专业参照附件3《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六、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佛山市禅城区人民医院:0757-82223149;佛山市中医院禅城高新区医院:0757-83618535
监督电话:佛山市禅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0757-82340611,82341086。
附件1_招聘单位简介
附件2_2018年第一批佛山市禅城区属公立医院招聘高层次和紧缺卫生人才职位表
附件3__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附件4__禅城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佛山市禅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8月3日
来源:
http://www.chancheng.gov.cn/chancheng/cc308/201808/869439d6973246298377df5d155259c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