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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医学院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肝脏损伤与修复分子医学重点实验室科研助理公告

时间:2018-08-24 11:01:00    来源:未知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省级重点实验室科研助理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政治素质优秀,品行端正、为人诚实,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有团队意识和奉献精神;

3、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良好的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具有良好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有一定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

4、身心健康,达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能胜任本职工作。

5、品学兼优,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二、招聘岗位、具体条件及人数

1、岗位名称:肝脏损伤与修复分子医学重点实验室科研助理

2、具体条件:

(1)医药学或化学相关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2)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8年8月10日以后出生);

(3)985、211高校应届毕业生、英语通过六级者优先。

3、招聘名额:1名。

4、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13667838580

邮箱:604655840@qq.com。

三、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报名时间:2018年8月10日-2018年8月24日(时间以邮件发送到我校的接收时间为准,发送邮件后须进行电话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需要提交的材料:

1、《桂林医学院公开招聘应聘表格》(见附件1);

2、《桂林医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2);

3、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应届生应提供毕业就业推荐表(扫描件);

材料投递地址见上表,请在邮件主题及应聘文档名中注明“姓名+毕业学校+学位+XX岗位应聘材料”

(二)资格审查。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按照招聘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根据现有队伍结构现状,择优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并将考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以电话或邮件或公告的方式告知应聘者本人。

(三)考核

考核前,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须提交个人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1、第一环节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笔试内容为招聘专业相关的专业知识。学校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选。为保证进人质量,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学校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2、第二环节

面试。①PPT汇报科研情况(8分钟内);②问题作答(5分钟内)。以上面试均不能透露个人任何身份信息。

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计分。

考核对应聘岗位工作性质的认知情况以及临场应变、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及逻辑思维能力;考核言谈举止及语言表达能力。

(四)政治审查

学校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内容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体检、聘用

人事处根据应聘者的综合考核情况,提出拟聘用意见报学校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须到我校指定医院(附属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拟聘用人员中若有放弃入职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则在考核对象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签订协议。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就业协议、劳动合同。

四、有关说明

(一)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交的应聘材料应当真实、准确。通过提供虚假报名材料骗取资格的,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时,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三)拟聘人员报到时需按《报到须知》提供有关材料,不能全部提供者不予接收、聘用。

(四)监督电话:0773-5895235(纪律检查委员会、行政监察室)

(五)人事处电话:0773-5895882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1.《桂林医学院公开招聘应聘表格》

2.《桂林医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

桂林医学院人事处

2018年8月10日

来源:

http://www.glmc.edu.cn/info/1058/1730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