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高校教育人才网-实施人才强国(强校)战略,网聚海内外优秀人才!

高校教育人才网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地区分站 > 新疆 > 新疆高校招聘 >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2020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

时间:2020-09-30 11:46:00    来源:未知

根据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10号)相关规定,以及《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和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力以赴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新人社明电〔2020〕34号),经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20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27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是一所专门为新疆培养学前教师、基础教育教师和双语师资的师范院校,被称为“新疆中小学教师的摇篮”,学校是一所具有悠久历史、深厚文化积淀和光荣办学传统的百年老校。1978年9月,新疆教育学院在乌鲁木齐第一师范的基础上成立,肩负起为自治区培养、培训中小学教师和教育管理干部的光荣使命。1989年、2003年新疆广播电视师范大学、新疆工业技术学校相继并入 。2012年,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挂牌,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同年,新疆幼儿师范学校并入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现有4个校区(光明校区、五星校区、中湾校区、亚心校区),占地1250亩。

学校设有教育科学学院、学前教育学院等11个教学单位,开办37个专科专业;先后建成校级精品课程29门、校级特色专业16个、自治区级精品课程5门、自治区特色专业2个、自治区重点实验室1个、自治区提升专业服务社会能力项目1项,获批自治区首批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2个,立项自治区高等职业教育与本科教育联合开展应用型人才培养试点项目(学前教育专业)1个,拥有一批相对固定的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

近年来,学校先后获得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文明校园、自治区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乌鲁木齐市民族团结模范单位等称号。

二、招聘岗位(详见附件)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四、发布招聘信息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下同)、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网(www.xjei.edu.cn,下同)上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2020年9月30日至2020年10月16日。

五、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招聘岗位年龄要求:25周岁以下(199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即:197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情见招聘信息;

(七)高校在读博士、硕士、本科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八)少数民族中民考民或双语应聘人员须同时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合格证书;

(九)本方案中“少数民族”为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其余少数民族考生与汉族考生同等对待;

(十)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十一)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的;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日(10:00)至2020年10月16日(18:00);缴费时间:2020年10月1日(10:00)至2020年10月16日(20:00)

(二)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三)报名链接:xjsf.zsjcyxm.com

(四)报名缴费:需缴纳笔试费用,缴费金额为95元/人。

(五)联系人:组织人事部电话:0991-8898128。

              智联招聘考务咨询电话:022-58703000转85672

(六)报考者只能报考单位中的一个岗位,需将如下材料扫上传报名网站:

1.《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

2.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

3.居民身份证;

4.民考民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岗位要求的汉语水平考试成绩单、证书;

5.应聘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需提供所在组织部门出具的党员证明;

6.辅导员岗位需提供学生会学生干部、班长、团支书经历相应证明材料。

其中,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七)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八)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可按规定调整为2:1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七、资格审查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组织人事部、岗位所属内设机构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两个环节,若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八、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岗位:此次公开招聘所有岗位

2.笔试科目:综合能力测验

3.考试方式:网络在线笔试,由第三方智联招聘全程组织实施,考试具体安排、网址、账号、密码等均由第三方工作人员通过短信(电话)方式通知,请注意保持个人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短信通知。

4.笔试报名资格:对于不符合报名资格者所缴纳的报名费用,已缴纳款项不退还,将用于当地公益事业或统一汇款至有关部门,请谨慎报名。由此产生的财产损失,一切责任和后果由报名人自行承担。

5.笔试满分为100分,使用国家通用文字答题。

6.笔试加分:

①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②使用国家通用文字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③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 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第一项、第三项的应聘人员,须在在报名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资格审查时提供原件。

7.笔试卷面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30%折合计算,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如有放弃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将在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官网公布笔试成绩、面试入围人员、时间及注意事项。

(二)笔试注意事项

1.考生未能准时参加笔试视为放弃应聘资格,不再提供补考机会;

2.因个人设备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参加线上笔试,或未按照规定时间要求测试作答设备的考生导致无法进行正常作答的,所缴纳考试费用不予退还;

3.参加笔试,但笔试成绩经笔试组织部门判定无效的(有作弊行为,未参加考试等),视为个人原因未通过笔试,所缴纳费用不予退还;

4.其他经笔试组织部门判定考生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而导致成绩无效的结果的行为,所缴纳费用不予退还;

5.考生不参加笔试视为放弃应聘资格,不再提供补考机会;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违反纪律者,考试成绩无效;

6.考务技术咨询电话: 

022-58703000转85672(王老师)、022-58703000转85569(刘老师)

(三)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安排: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采取线上面试方式进行,具体考试事宜在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官网公布。面试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70%折算,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者根据总成绩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九、体检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实施。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并在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上提前三天公布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确定体检人员选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另选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岗位的,由学校根据学科专业需要进行递补。

十、招聘监督

为保证此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由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纪检委全程监督。

监督负责人:郑 江

监督电话:0991-8898182

十一、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在学校官网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附件1: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2020年度(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pdf

附件3:2013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doc

附件4: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附件5:考生承诺书.docx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