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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学院关于引进与培养博士(博士后)的 实施细则(修订)

时间:2019-09-09 11:38:20    来源:未知

根据《赤峰学院人才引进与培养工程实施办法》(赤院党字〔2017〕89号)的要求,结合我校十三五规划:“到十三五末,学校专任教师稳定在1000人左右,初步建成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其中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教师达到70%以上,具有博士学位教师达到30%左右”。同时根据教育部《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基本条件》的要求,应有师德高尚、业务水平优良的师资队伍,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教师的比例不低于 25%(西部高校的比例不低于20%)。依据以上要求,在《赤峰学院引进博士(博士后)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基础上修订《赤峰学院关于引进与培养博士(博士后)的实施细则》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紧紧围绕学校的发展目标,根据我校学科发展和师资队伍建设的总体需要,通过引进博士(博士后),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我校教师队伍的整体实力和综合竞争能力,为学校培养高素质人才、创造高水平科研成果、开展高层次社会服务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

(二)基本原则

1.有利于学校学科发展和师资队伍建设的原则。根据学校发展的需要,通过引进博士(博士后),发展优势学科,强化特色学科,突出重点学科,加强基础学科,扶持新兴交叉学科,建立一支结构合理、整体优化、富有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的高水平师资队伍。

2.坚持博士(博士后)引进与创新团队建设相结合的原则。以创新为驱动,培养出结构合理、创新能力强的学科团队,有效提升我校团队建设、平台建设、科研项目、人才培养、学术交流的综合实力。

3.助力学校硕士点建设的原则。引进博士(博士后)的专业应符合我校硕士招生专业的整体结构框架需求,同时大力引进紧缺学科的海内外优秀博士(博士后)。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3. 身心健康,善于团结协作,具有团队精神,忠诚度较强,愿为学校发展,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做出贡献。

4.刚性引进人员的年龄。博士及博士后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特殊人才可适当放宽;柔性引进人员年龄不作具体要求。

(二)业务条件

1.能从事科研教学一线工作,具有开设本学科学术前沿领域课程或讲座及指导研究生的能力;

2.发展潜力大,对本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内先进水平的能力及团结学科或学术梯队成员协同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能力;

3.能提升本学科整体水平和影响力,积极推动和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

4.青年博士后出站人员和博士毕业生,应发表过具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在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上具有发展潜力;

三、引进方式

1.刚性引进(正式入编):人事关系全部转入我校,签订聘用协议,在此长期居住和工作;首期服务期至少5至8年。(有特殊需求的人才可适当放宽至3年)

2.柔性引进:人事关系不转入我校,但全职在我校工作,在赤峰居住,签订聘用协议,聘期不低于3年,一年一签。

四、优惠政策

1.刚性引进人才待遇: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或博士后出站人员,研究方向系我校亟需或紧缺专业,采取刚性引进,考核通过后直接办理入编手续,签订事业单位合同,享受赤峰市事业单位工资待遇。

(2)此次人才招聘将拟引进的人才分为A类、B类、C 类,A类享受人才安置费50万元,B类享受人才安置费35万元,C类享受人才安置费25万元。

A类:近五年内,主持国家级科研课题2项以上者;或者理工类以排名第一作者发表SCI一区论文2篇或SCI二区论文4篇以上者;或者农医类以排名第一作者发表SCI一区论文1篇或SCI二区论文3篇以上者;或者人文社科类以排名第一作者发表或收录国内权威期刊论文1篇或《中国社会科学》、《新华文摘》全文发表或收录1篇或SSCI、 A&HCI来源期刊1篇以上者或CSSCI来源期刊论文5篇以上者;或者博士学位,且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学科带头人 。此类人才首期服务期8年。

B类:近五年内,主持国家级科研课题1项;或者理工类以排名第一作者发表SCI一区论文1篇或SCI二区论文3篇以上者;或者农医类以排名第一作者发表SCI二区论文2篇以上者或SCI三区论文4篇以上者;或者人文社科类以排名第一作者发表CSSCI来源期刊论文3篇或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1篇以上者;或者在《内蒙古大学学报》(哲社蒙文版)以排名第一作者发表论文3篇以上者;或者博士学位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是该学科的领军人才或者自治区教学名师。此类人才首期服务期6年。

C类: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此类人才服务期5年。

(3) 博士研究生来我校无住房的,可由学校向赤峰市政府申请“玉龙人才”公寓周转房一套。

(4) 博士研究生配偶无工作的可参照《赤峰学院博士家属安置与管理暂行办法》进行校内安置。

(5) 博士研究生入校后直接享受校内副高级职称待遇。职称评审按照有关职称评审条件执行。

(6) 学校为博士研究生配备笔记本电脑,使用权归博士,产权归学校所有。

(7) 博士等高层次人才来我校后,可直接申请5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填写《赤峰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经费项目申请书》,经费打入科研账户,管理参照《赤峰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8) 对于发展潜力大,特别有利于我校学科发展和专业需求的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按个人申请,用人单位初审,学术委员会评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的程序决定待遇。

(9) 待赤峰市人才引进的政策出台后,以赤峰市的人才引进政策为准。

2.柔性引进人才待遇:

(1)取得博士或博士后学历的高级专业人才,不在市区内的,学校提供周转房一套;安置费按照与用人单位协商的工作任务量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与学校签订协议。

(2)以赤峰学院名义申请并主持国家级、省部级课题以及以学校排名第一作者发表在核心期刊以上的论文或以赤峰学院名义署名第一而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项、艺术奖项、体育奖项者,与学校在编在职的教师享受同等的奖励待遇。

3.对于特殊需求,潜力巨大,特别  有利于我校某学科发展和专业建设,已取得博士学位或未取得博士学位又特别难求的专业人才,可以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按照用人单位申请,专家组考核,人才工作委员会讨论评议,校长办公会决定的程序办理。

五、引进程序

(一)人事处具体负责博士(博士后)的引进工作。人事处根据各用人单位提供的本年度学科发展需要及人才需求情况,汇总后做出计划,经人才工作委员会论证,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和党委会研究批准后,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有重点、有计划地实施博士(博士后)引进工作。

(二)学校各二级学院、研究机构和附属单位依据《赤峰学院人才引进与培养工程实施办法》赤院党字[2017]89号文件要求和本规定,拟定本单位博士(博士后)引进和培养方案,并组织实施,具体程序为:

1.制定近三年(2019-2022)博士(博士后)引进计划,方案包括引进的数量、方式、原则、联系人、拟采取的措施等。

2.二级学院首先对拟聘用的高层次人才进行深度考核,并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和教授委员会,讨论决定工作任务、初定待遇,形成初步协议书,连同博士个人材料等形成引进论证评审报告(包括柔性引进的博士或博士后)上报学校人事处。

论证报告至少应包括对拟引进博士(博士后)的简要介绍、评价以及引进后如何安排和使用、需学校有关部门解决的问题等内容,并附拟引进人才的如下材料:

(1)个人背景材料,包括应聘申请(本人意愿、工作设想、预期目标)、本人简历(从大学至今,时间不间断)、学历学位证书和任职证书、重要社会兼职等;

(2)反映本人学术水平和成果的论著目录(论文目录应包括作者排名、题目、杂志或会议名称;著作目录应包括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日期和本人执笔内容);

(3)论文被收录和引用情况;

(4)重要获奖情况(包括奖项名称、级别、年度、本人排名和获奖证书);

(5)主持完成的科研项目(包括项目名称、研究意义、本人作用、项目来源和经费);

(6)主要代表性论著;

3.学校受理

人事处汇总上述材料后,组成由人事、教务、科技、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和二级学院相关专家组成的面试考核组对引进博士进行考核,由考核组提出意见,意见为:建议引进或不适合引进。

4.人事处将以上博士考核材料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5.体检

①面试考核后,由本人提供近一年的有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或本人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

6.面试考核和体检通过后,提交学校校长办公会批准。

(三)柔性引进人才的程序。

由二级用人单位根据学科发展和专业建设提出申请,自行组织专家考核论证,根据拟柔性引进人才的影响力提出引进待遇、完成的工作任务、考核办法连同考核结果报至学院人事处,人事处汇总后提交校长办公会。

校长办公会通过之后,由二级单位带领柔性引进的人才至学校党政办法制科签订协议书,法制科根据一事一议的原则,协助二级学院与柔性引进的人才签定《赤峰学院柔性引进人才协议书》。

学校人事处根据所签订的协议要求,为柔性引进的人才开出安置费发放单。

六、引进博士(博士后)的管理与考核

(一)学校对引进的博士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如不能很好地履行岗位职责,难以适应工作要求,视为不合格,取消聘用。

(二)引进的博士必须与学校签订《赤峰学院引进人才协议书》,并严格履行协议。

(三)引进的博士如符合我校“校聘教授岗位”相应入选条件,可直接受聘并享受相应岗位待遇;符合相应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条件,可以先聘任并享受该岗位待遇。国内外著名的专家学者,其工资和岗位津贴从优考虑,一人一议。

(四)根据引进博士的具体情况,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人事处负责对引进人才实行跟踪评价,并承担目标管理和任期考核工作;用人单位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及时发现引进人才工作、生活中的问题及困难,并协助解决。

(五)博士引进工作事关全局,在博士引进工作中,人事处要做好全面协调工作;计财处要做好博士引进的资金保证,及时有效地办理引进博士各种费用;科技处做好引进博士相关的科研启动费;人事处做好引进博士住房等事宜,保证引进博士及时顺利的享受到相关条件及待遇。

(六)学校每年设立博士引进专项基金,包括:引进费、科研启动费、绩效工资及不可预计费用。

(七)按学校相关政策进行业绩考核。

七、博士(博士后)的在职培养

为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学历学位层次和业务素质,优化师资队伍的学历结构,鼓励中青年教师在不影响教学科研工作的前提下,在职攻读博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成归来后享受与引进同类人才的同等待遇,学校鼓励在读博士在近三年内争取早日毕业,拿到学位证书。在职学习期间,工资照常发放,但学校不报销学费、差旅费、住宿费等各种费用,岗位津贴按照《赤峰学院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赤院院字【2017】168号规定执行。

八、附属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参照此细则执行。

九、本细则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十、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赤峰学院关于引进博士(博士后)的实施细则(试行)》赤院院字【2018】117号同时废止。

十一、本细则如与国家或上级部门规定发生冲突时,以国家或上级部门的规定执行。

                                               中共赤峰学院委员会
                                          2019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