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是农业农村部下属公益类事业单位,位于杭州市西湖风景区。主要开展茶叶基础和应用基础科学研究、科技产业开发、茶叶质量安全检测、有机茶认证、茶业职业技能培训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需求为2个岗位各1人。
岗位名称、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2019年9月底前报到;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19年8月底前。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我所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我所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8月26日期间,发送报名材料(邮件主题设为“应聘岗位+姓名”)到邮箱tricaasrsc@163.com,材料包括报名表(详见附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代表性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证明扫描件。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加盖就读学校教务处或学生工作处章的在校成绩单和就业推荐表扫描件。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聘用(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扫描件)。
2. 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我所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二)考核
本次招聘采用直接考核的形式。程序如下:
资格评估。招聘考核小组审查符合条件应聘人员相关证明、资料,经合议后,确定进一步考核对象。
考查评议。招聘考核小组通过面谈、答辩形式,对应聘者专业能力、工作实绩、学术水平和岗位匹配度进行评议,确定综合考察对象。
综合考察。招聘考核小组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并结合招聘条件要求,综合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并经我所领导班子审议后,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或研究决定是否中止招聘。
(三)体检
体检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我所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聘用
经考核、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我所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我所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考核、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我所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网站(http://www.tricaas.com,通知公告);
2、中国农业科学院网站(http://www.caas.cn,人才招聘);
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6650180(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纪检监察室)。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我所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6650120(夏老师)
附件:1、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2019年招聘计划表(第二批).xls
2、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xls(二)
2019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