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是广东省人民政府1985年批准设立、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正厅级建制。学院于2008年12月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评估。2016年3月以“良好”成绩通过验收,成为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2016年7月被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确定为省“互联网+”创新创业示范校。2016年11月被广东省教育厅确定为一流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2019年7月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2019年12月被教育部确定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专业群建设单位”。2016、2017、2018连续三年入选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服务贡献50强。2018年入选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教学资源50强。2019年入选全国高等职业院校育人成效50强。
(详情可登陆学校网站http://www.gdit.edu.cn)。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详见附件1
四、薪酬待遇
所招聘人员的工资标准及福利待遇参照本院聘用制同职级(岗位)人员的标准执行。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本招聘采用邮件报名,应聘者还须具备如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涉嫌违法犯罪的及其他不合条件者(详见下文说明内容),不接受报名。
3.年龄及工作年限计算截止至公告发布之日。
4.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者应将报名表、信息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毕业生推荐表、成绩单)、职称证、职业资格证、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的电子文档(PDF或JPG格式,单个页面500K以下)按“姓名+岗位名称”发送到邮箱:gkgongzhao@vip.163.com。
(注:学历学位证需提交报名前已经获得的各阶段证书;有工作经历或年限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相关工作经历及年限的证明)
5.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10月20日止。
6.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查
考生接到初审通知后,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毕业生推荐表、成绩单)、职称证、职业资格证、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前往指定地点审核确认。
(三)考试
1.开考条件。符合条件报名人数∶招聘人数≥3∶1时组织考试。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考试。未按时到达考试室或试前擅自离开的,视为放弃考试。
2.考生凭身份证参加考试。
3.考试形式:采取笔试+面试(教师岗位含试讲)的方式进行。
(四)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后另行通知。
(五)审批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由学院审批录用。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由我院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未按规定前来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应聘者须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
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与《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一致。如有不符,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协议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应届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未拿到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考岗位以适时岗位需求为准。
(三)关于递补的说明。
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四)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党纪、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党纪、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做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做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六)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人事处地址:珠海市金湾区珠海大道南侧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行政楼4楼420室。可乘204路、605路、K7、K8、826-1路、826-2路等公交车到省科干学院站下车即到。
联系人:邓老师;联系电话:0756-7796260。
七、本启事解释权归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人事处。
附件1: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2020年聘用制辅导员招聘岗位一览表.xlsx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