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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科技学院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公告

时间:2020-07-03 11:54:00    来源:未知

为切实加强学院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结合学院辅导员队伍现状,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科技学院其前身为新疆财经大学商务学院,是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本科独立院校,于2019年12月转设为新疆科技学院,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在15年办学历史中,已培养本科毕业生10000余名,目前在校生6300余人。办学期间始终遵循以生为本、教学中心、能力至上、教师治学、民主管理、依法治校的理念。

校区坐落在美丽梨城——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河路东侧与羚翔路南侧交汇处,占地面积1600亩。学院现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工学5个学科门类,下设金融、国际经济与贸易、税收、会计、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电子商务、旅游管理、新闻、法学、化学工程与工艺、轻化工程、纺织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等16个本科专业。至2025年,学院将逐步建成一所集管、经、工、农、医、文、法、理等学科为一体,协调发展、重点突出、实践性强、保障体系完善、质量优良、办学规范的多科性应用型普通本科院校。

 

二、招聘岗位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应聘人员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四、发布招聘信息

新疆科技学院官网(网址http://www.xjust.edu.cn/下同)及其他相关网站发布招聘信息。发布信息期限即日起截止到2020年7月20日。

 

五、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抗挫、抗压能力;

5.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具有一定的文艺、体育特长;

6.政治面貌须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7.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其中,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5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

8.符合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第一学历为成人教育的毕业生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9.少数民族应聘人员须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合格证书;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证书;

10.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高校在读博士、硕士,本年度已考取国家统招博士、硕士及疆内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2.正处在其他公务员统一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政审、录取环节的,及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7.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8.现役军人。

9.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0年7月2日至2020年7月20日18:00(北京时间);

  1.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新疆科技学院官网(http://www.xjust.edu.cn/)认真阅读“公告”及附件,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若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将报名所需材料按照要求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

    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2.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络报名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3.应聘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并通报所在学校;

    4.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面试费用。

    (三)报名联系人及电话

    岳老师,0996-8773653

    (四)报名所需材料(材料均为扫描件)

    1.《应聘登记表》(附件1)(贴近期红底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

    2.本科及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证书。

    3.未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2020年7月31日前)须填写应届毕业生证明后扫描上传(附件2),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保证能正常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4.本人二代身份证、1寸红底免冠照片;

    5.所在学校团委或学院党委出具的担任学生干部的证明材料;所在单位党委或组织部门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材料(开具日期应为招聘发布日期之后);

    6.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等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等;

    7.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材料内须注明“如被录取则同意办理辞职手续”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8.少数民族应聘人员须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合格证书。

    应聘者须对照自身实际情况将以上要求的所有报名材料压缩打包发送至3489454589@qq.com邮箱,邮件主题及压缩包名称以“姓名+毕业院校+政治面貌”的形式命名(如“张三+新疆科技学院+中共党员”),不按照要求命名、发送即视为报名材料不符合应聘要求,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报名时间截止后发送应聘材料的人员不予受理。

 

七、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新疆科技学院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两个环节,若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及参加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新疆科技学院官网上进行公示。

岗位调整:

选聘岗位的有效报考人数(以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为准)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选聘名额人数,由新疆科技学院调减该岗位选聘名额或取消该选聘岗位。

 

九、面试

(一)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方式:远程视频面试。

(三)面试内容: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才艺展示为主,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维能力、应变能力、交往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才艺能力等;

考试结束后,在新疆科技学院官网公布成绩及综合成绩排名。面试满分100分,按成绩由高至低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若入围的最后一名人员因成绩并列而超过招聘岗位计划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拟体检人选(加试形式根据实际确定)。60分以下视为不及格,取消录用资格。

 

十、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在规定时间和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聘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科技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另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或取消此岗位的招聘计划。

 

十一、考察

1.体检合格者,新疆科技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将对其进行全面的考察,着重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

2.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或取消此岗位的招聘计划。

 

十二、确定拟录用人员

新疆科技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

 

十三、公示

经新疆科技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的拟录用人员,将在新疆科技学院官网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招聘工作小组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复议并于一周内予以答复。

 

十四、办理录用手续

(一)公示期满后,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拟录用人员须持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新疆科技学院报到,办理入职手续,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

(三)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对录用人员进行全面考核,胜任本职工作的按规定办理转正手续,无法胜任本职工作的不予录用。

 

十五、招聘监督

新疆科技学院招聘监督小组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电话: 0996-8871818

 

十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人事处在新疆科技学院官网及时进行公告。

(二)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新疆科技学院官网发布的相关公告,以防错过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科技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新疆科技学院非专任教师应聘登记表》

附件2:《应届毕业生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