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事业编制管理岗位,具体要求如下:
以上岗位薪酬待遇从优,工作地点为重庆大学璧山先进技术研究院(重庆市璧山区)。
2.热爱祖国,政治素质好、对党忠诚、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和高校工作,具备良好服务意识和组织协调能力。
(1)2014年1月至今,参加我校招聘被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经公示后,因个人原因未入职者。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到开除公职、开除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过开除学籍、留校察看等学校处分者。
事业编制聘用,签订聘用合同,首聘期三年,聘期届满经考核通过后签订长期聘用合同。
应聘者在报名时,应在招聘系统上传以下材料(整合为1个PDF文件),形成文件时请按以下顺序进行排序:
1.个人简历(按附件3模板填写);
2.本科(第一学历)毕业证书;
3.学士(第一学历)学位证书;
4.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5.硕士学位证书;
6.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如有);
7.博士学位证书(如有);
8.重点高校工作经历证明(如有);
9.党员证明;
10.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高校);
11.职称或行政职务聘用证明(应聘副院长岗位)。
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最高学历毕业、学位证书的,请提供在读证明。
不按上述要求报名和上传附件者将影响初选结果。
(二)初选
学校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二级单位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进行初选。
专职副院长岗位初选不预设比例;一般管理岗位初选比例为1:10,其中初选确定人员中男、女比例各50%,最高学历为同一高校比例不超过50%。
(三)笔试
专职副院长岗位初选确定人员不参加笔试。
学校统一组织一般管理岗位笔试,笔试分为两个科目:科目1行政能力测试,科目2申论。
(四)复试
专职副院长岗位初选确定人员均参加复试;一般管理岗位根据应聘者履历评分和笔试成绩之和按1:4比例确定复试人员,复试人员中男、女比例各50%,且最高学历为同一高校的复试人员比例不超过50%。
(五)公示、审批
(六)入职
拟录用人员按学校要求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合同,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入职、应届毕业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等情况,学校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五、其它
应聘者可在网上招聘系统中查询相关进程,招聘期间各个环节的通知将在在重庆大学人事处网站发布请应聘者注意相关信息和通知(http://rsc.cqu.edu.cn)。
应聘者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岗位要求,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在招聘过程中,凡发现应聘者有任何弄虚作假或者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联系方式:
重庆大学人事处
胡老师 023-65103640
电子邮箱:zhaopin@cqu.edu.cn
重庆大学璧山先进技术研究院
张老师 023-65105220
电子邮箱:jgb@cqu.edu.cn
附件1:重庆大学璧山先进技术研究院事业编制管理岗位招聘信息表.docx
重庆大学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