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方式进行招聘。二、招聘计划
学校招聘科研助理31名,详见《长江师范学院2020年科研助理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三、岗位职责
负责应聘科研项目、平台、团队的科研辅助及其他相关业务。四、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爱岗敬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2.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2020年7月31日前获学士及以上学位。
3. 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能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能与他人进行良好有效地沟通;具备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能熟练使用Office等办公软件。五、招聘程序
1.报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于2020年8月9日至8月15日填写《长江师范学院公开招聘科研助理报名表》(见附件2),发送至各招聘岗位指定邮箱。发送邮件时,请将附件1的电子件及其他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扫描件,打包后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应聘科研助理+姓名”。2.考核。考核包括资格审查和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适岗能力。考核工作由用人部门自行组织,考核时间由用人部门自行确定并通知到应聘人员。各用人部门在8月20日前将拟聘人员名单、附件1和考核报告报送人事处人事科。
3.审核。审核主要核查应聘人员的资格和用人单位的考核材料,由人事处和科研处共同组织实施。4.体检。拟聘用人员须按照劳务派遣公司入职要求参加入职体检,提供体检报告。
5.公示。体检合格的人员在我校校园网公示5天。6.签订劳动合同。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正式聘用的人员,与我校合作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派遣到招聘岗位工作,聘期一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六、薪酬待遇1.派遣人员的薪酬不低于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1800元/月,具体情况见附件1。派遣人员的薪酬由其所在的科研项目和平台承担。
2. 学校根据重庆市相关文件规定,为派遣人员配缴医疗、养老、工伤、生育、失业等五项保险。派遣人员五险缴纳中应由单位配缴的部分由学校承担。
附件1:长江师范学院2020年科研助理岗位设置一览表.xlsx
长江师范学院
2020年8月9日